他在绿峰镇停留了半月,对10多年没有离开过京师的他来说,这一些时日够久了。
临行前,他下了御旨。
殷家本为镇南郡王闻天龙后人,奉镇南郡王之命看守前朝皇库中的珍宝藏,结果一时不察把珍宝藏扔失。
看在其曾数次救灾为朝廷解难的份儿上,死罪免了,可活罪难饶:没有收殷家全部家产。
全部家产,这包含殷家在镇子上的醋坊,家里所有地,以及多年的积蓄。
可也只是没有收财产,殷黑山的里长之位没有变。
这道御旨装着没有发现殷家要谋叛,也没有发现殷家跟左丞相的联系,只揪住了殷家把珍宝藏扔失这一过错下了没有收家产的处决。
虽然珍宝藏是当年镇南郡王凭实在力抢的,但这批珍宝藏取之于民。
如果不是念在殷家已然把3000万两用在了老百姓身上,那殷家牢狱之灾跑不了了。
搞丢了属于老百姓的东西,便是有过失!
这御旨一出,举村哗然。
这一些时日以来,村人都知道山中有个暗道,暗道里可能藏了大批珍宝藏。
但是,这事的关键点对他们来说是“可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