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空间分布看,布局不合理。在居住区、小区和组团三级配置格局下,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均以各自的人口规模为依据,造成设施分散、各自为政的局面。这种做法分割了规模市场,设施的使用效率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。[12]其一,整体配套效果上,配套设施效率低。按照“千人指标”要求,为了保证各地块开发条件的均好性,必须将配套公建化整为零,较均衡地分摊到各开发地块。以小学为例,如仅按照开发规模配建,就会出现远低于正常小学规模的现象,成为所谓的“麻雀学校”。此外,还有一些位于居住区内部的商业设施或长期闲置、无人经营,或难以维系,频繁易主,都反映出配套设施效率低下的问题。[13]其二,使用层面上,配套设施难以保证对日常生活的全面支持。分散布局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的规模市场,经营者的定位往往出现“高不成、低不就”的现象。其三,设施的分散布局不利于社会空间的组织,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共中心,不利于社区归属感的形成。[14]
从交通通达性看,通勤成本高。当前我国大型社区和新开发楼盘多位于近郊区,受原有基础设施配套的条件制约,这些区域的交通配套设施较为薄弱,通常只有一到两条主要道路联系外部区域,内部也未形成系统的交通路线网,大型居住区多位于轨道交通网络覆盖不到的区域,公交线路少,服务时间较短,大大增加了通勤时间和成本。